陈蓉,女,1970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宜昌市夷陵区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证书,湖北诚弘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在工作中,我思想积极向上,不断进步,2003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各项法律服务活动中,我代理大量的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案,逐渐形成了以办理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案为自己的专业领域。本人代理的 ×因不慎被高压电击中而烧伤只剩下一肢右腿的残疾人工伤索赔中,多方收集证据,仲裁裁决获赔18万多,一审二审判决获赔60多万。2005年我担任一起重大涉黑成员之一的被告人的辩护人,在庭审中,从罪名定性上提出被告人不构成抢劫罪,被法院依法采纳,从量刑上大大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本人办理有关于发展大道建设拆迁补偿安置的行政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我接受夷陵区房管局的委托担任代理人,收集证据,依法陈述房管局行政行为合法的代理意见,原告的请求终于被法院判决驳回。
我愿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尽心尽力,忠于法律,忠于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