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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诚弘律师事务所郑重承诺 |
【发布者:】 【更新日期:2012/5/7】 【浏览:1999次】 【文章来源:】 【打印】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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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收案、收费行为; 2、 禁止以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等手段搞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3、 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4、 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者指示诱导当事人行贿 5、 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6、 禁止提供虚假的法律意见书。
投诉机关:湖北诚弘律师事务所
投诉电话:0717---7201309
投诉机关:宜昌市司法局律公科
投诉电话:0717—6749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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