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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邦鸿律师为三峡矿业职工宣讲职代会的权利和任务 |
【发布者:】 【更新日期:2012/5/7】 【浏览:1573次】 【文章来源:】 【打印】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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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矿业公司法律顾问聂邦鸿律师宣讲职代会的权利和任务
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职代会的任务是组织全体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与经营者的合作共事,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如下权利: 1、知情建议权:听取和了解企业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包括企业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生产销售、重大技术改造、技术设备引进、基本建设和职工培训方案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协商共决权:审议通过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职工奖惩办法、规章制度,企业改制劳动关系调整和人员分流方案、企业破产方案;涉及工作时间、保险福利、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与职工切身利益和劳动关系的重大决策,企业要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进行平等协商,共同决策。 3、监督评议权: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情况,监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金的情况。接受企业委托,评议、监督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4、选举罢免权:选举和罢免参加平等协商和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方代表,企业劳调会的职工代表和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务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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