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突发7.8级地震,受灾群众成千上万,无家可归。我所迅速召开会议,发出倡议书,号召大家向灾区群众献一份爱心。大家纷纷解囊捐款100元至1100元不等,共计1捐款1700元(包括通过夷陵区政协捐款100元和司法局捐款100元)。我所统一将善款交有关组织送往灾区。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是几年前的海啸,还是刚刚过去的云贵湘等地的雪灾,还是下堡坪等地的冰雹灾害,我所员工在主任聂邦鸿律师带头下也纷纷向灾区捐款。每年的扶弱济困送温暖活动中,我所都要献上一份爱心。尽管我所不大,收入不高,但我们任何时候都会牢记并践行作为公民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