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弘务所简介
湖北诚弘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其前身为宜昌县法律顾问处、宜昌县律师事务所和湖北晓曦律师事务所。湖北晓曦律师事务所2000年10月改制为合伙所,2007年更名为“湖北诚弘律师事务所”。该所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平湖大道1号宜昌市夷陵区司法局院内。该所拥有180余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购置了先进的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配备了即时查询的各种法律法规数据库软件(包含自1949年至今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国际条约及其惯例)及其他各门类的法学理论书籍。全所现有专职律师及行政人员13名,其中二级律师3名,三级律师6名,初级律师2名,行政人员2名。另有实习人员数名。专职律师均具有法学本科学历,7名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他们拥有精湛的诉讼技巧。
诚弘所律师团队
1981年以来,该所多次被省、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评为“先进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律师个人也有多人次被省、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评为“优秀律师”和“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
2011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
诚弘人秉承“诚信敬业”精神,担当“弘义兴邦”使命!
诚弘所全体律师长期以来,以保障人权、追求公正、促进法治为使命,诚信执业,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和当事人的信赖。27年来,全所律师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诚信执著的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帮助,承办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担任多家企业和政府的法律顾问,为政府、企业保驾护航,出谋划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9年弘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被省司法厅表彰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法律援助案件
湖北诚弘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牢记“诚信敬业,弘义兴邦”的所训,热心公益,勤奋敬业,与时俱进,全力开拓法律业务,时刻准备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信誉和勤奋的精神为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努力奋斗!
2011年被区委政法委表彰为先进单位
热心公益 奉献爱心
湖北诚弘律师事务所主任聂邦鸿带领弘诚律师先后5次参加助残日活动,开展义务法律咨询,为困难职工送温暖,捐款捐物3万多元。在所内成立青少年维权部,与妇联联合设立“夷陵区打工妹维权法律服务站”,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他义务担任二小法律顾问9年,长期宣讲法制课并资助贫困学生,坚持为农民工、下岗职工和残疾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赢得社会好评。
2010年被团区委和区综治委表彰为全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聂邦鸿律师不仅在平凡的工作中奉献爱心,履行律师对社会的法律援助责任,而且热心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绵薄之力。 2006年,聂邦鸿和夷陵区局领导实地了解夷陵区石洞坪村现状后,他积极捐资1000元参与帮助该村电教化建设,并捐献价值2000余元的会议桌椅;2009年5月,聂邦鸿律师得知该村烈士朱士芝的家庭非常困难后,先后几次与区司法局领导到朱家探望慰问,并捐款捐物资近千元;2007年4月,聂邦鸿律师外出昆明办案时,在世博园遇见“中华一指”指书大师张国钧为香格里拉希望小学现场义卖指书募捐,他当场捐资4600元,义买“诚信敬业,弘义兴邦”、“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两幅指书作为所训和“座右铭”;2008年“5.12”大地震后,聂律师带头一次性捐款千余元,在他的带领下,全所捐款捐物价值2400余元……
诚弘律师事务和聂邦鸿律师近年来获得的市、区级荣誉证书和奖杯
多年来,只要是聂邦鸿律师能够尽力的公益活动,无论助残济弱还是扶贫帮困,他都要尽一份心,捐上100元或200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4月,聂律师先后向受灾群众、向困难群众与残疾群众捐款达2万余元。
2009年被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表彰为优秀律师事务所
作为湖北省法学会会员夷陵区联系人,聂邦鸿还积极参与应并倡导“律师进社区”和“百名律师进百村(社区)”、“法律进学校”活动,义务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尽力,先后被聘为“三峡商报百名律师团成员”,2006年度被三峡商报评为“最具亲和力的律师”。 2009年湖北省司法厅表彰为“湖北省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