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1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对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三起案件进行公开审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信维主持公开审查,该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和部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参加公开审查。湖北诚弘律师事务所律师聂邦鸿作为市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审查活动。
公开审查中,该院黄信维副检察长简要介绍了与会人员,并告知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案件承办干警汇报了黄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谭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赵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的基本案情,阐述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参与公开审查的人员围绕证据、事实和法律,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综合评判全案,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并对三案件是否应当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逐一表决。
参加公开审查的区人大内司委主任陈维坤表示,案件公开审查让检察业务更加透明、更接地气,自觉接受外界的监督会能让检察工作始终走在正轨上。市人民监督员、湖北诚弘律师事务所主任聂邦鸿强调,案件公开审查也是一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平台,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接受多方对于案件的监督和审查,能够真正化解积怨、实现案结事了。
该院在对此次公开审查中,进一步规范公开审查流程,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推进了检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列席公开审查的该院公诉干警也纷纷表示,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实,习惯在“玻璃房”、“探照灯”下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日前,公开审查的前述三起案件均已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已公开宣布,公安机关及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