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溪塔街办一位村民郑某给湖北诚弘律师事务所易海燕律师送来了一面署名锦旗,红丝绒上印着十个金灿灿的大字“铁肩担正义,真心为百姓。”,大字两边的小字写着受赠人的单位、姓名,和赠送人的单位、姓名及赠送时间。
原来,郑某在2021年4月16日,在宜昌市某工地从事外墙粉刷时,突然跳板断裂,郑某从高空坠落,致肋骨多发性骨折。事故发生以后,工地现场施工负责人黄某带郑某只到医院做了简单检查,而医生建议进一步CT检查治疗确诊,黄某就让郑某回家休息,如果不适再就医。郑某回去休息几天之后,因工程赶进度,黄某让郑某到工地继续赶工,并让郑某低劳动强度工作,郑某发现疼痛难忍,要求复查却遭到拒绝。郑某找到村里的法律顾问易海燕律师,易律师建议先检查确诊治疗,再依法维权。郑某因为妻子是精神残疾没有劳动能力,儿子又在上学没有经济收入,是村里的低保户,郑某说没有钱支付检查费、医疗费,也没有钱委托律师依法维权打官司。易律师主动提出工伤案件符合法律援助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易律师联系到郑某的帮扶干部黄书记,先解决了CT检查费和治疗费问题,再决定通过申请认定工伤走工伤赔偿程序。
在依法维权的过程中,因为郑某与施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施工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和工伤认定,认为郑某就是劳务关系,应该按照侵权责任只赔偿三个月误工费,对郑某后期CT检查确认的5处肋骨骨折认为不是当时检查结果,否认受伤是在工地施工时发生。艰难的维权从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工伤保险到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裁决文书送达就到了2023年春节前夕,责任单位直到春节过后的工作日才签收了仲裁裁决书。裁决书裁决责任单位应支付医疗费726元、停工留薪期待遇2206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8619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5556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7408元,合计144377元。郑某正要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却被告知责任单位又到法院进行一审诉讼。易律师认为责任单位肯定会将所有法律程序走完,也不会主动赔偿,建议一审申请财产保全。因为郑某在一审诉讼中是被告,责任单位提出郑某不是原告无权申请保全,人民法院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认为郑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对案涉金额全额进行了保全。一审胜诉以后,易律师电话联系责任单位代理律师,代理律师放弃了二审上诉。文书生效后,易律师立即启动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主任单位支付法院诉讼费10元、保全费1241元、工伤赔偿待遇144377元,法院立案以后,迅速将执行款项划拨至郑某的银行卡内。
2023年6月12日,郑某手机上收到银行到账的提醒短信,郑某及妻子非常感谢易律师的无私帮助,非要给易律师红包,再三婉言谢绝,这才有了文中开头的一幕。